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Trinidad and Tobag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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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多基本税种

做为改善投资环境的措施之一,特多政府已经实施了多次税收改革,这些改革措施包括降低公司税和所得税以及引入增值税(VAT)等。


特多目前的基本税种有:

--公司税: 应税利润的35%;

--所得税:最高35%;

--营业税:销售额的0.25%;

--石油税:包括50%的石油利润税和5%的失业税;

--石油附加税:陆地经营15%; 海洋经营55%;

--增值税:销售价格的15%; 基本食品、出口、处方药品、书籍、石油和天然、宾馆和游艇服务等实行零税率;

--利润汇出税:红利最高15%,其他最高20%。


特多目前已经和下列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:

加拿大、法国、丹麦、德国、意大利、挪威、瑞士、英国、美国和加勒比共同体。与我国政府间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已经草签,现等待合适时机正式签署。